2011年度人才引进材料装订顺序
请按下表指引准备材料: 申请人:
序号 |
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 |
材料要求 |
材料类型 |
1 |
《人才引进(录用)呈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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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需拟调人员在声明栏签名和填写日期 |
原件 |
2 |
《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一)、(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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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需填写“文革”、“六四”期间的鉴定及有无参加“法轮功”组织的证明并盖章,表二调出意见栏根据当地人事管理制度盖章。 |
原件 |
3 |
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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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高中)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并按要求分别提供验证证明或学历报告或学历确认函等。顺序排放按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先后。 |
复印件 |
4 |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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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正、反面内容,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
复印件 |
5 |
本人资质证明材料 |
职称或职业技能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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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称或技能为引进条件的需提供,复印证书全部内容。 |
复印件 |
职称或职业技能证书审核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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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通过评审取得的,须经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确认,并出具证明。 |
复印件 |
在深圳缴纳社保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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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条件有社保要求的需提供。 |
复印件 |
投资纳税审核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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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纳税迁户人员属核准类的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投资纳税迁户资格审核证明书。 |
原件 |
任职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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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上市公司担任职务作为调干条件的提供。 |
复印件 |
随军家属附加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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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服役军人家属调入须深圳军官转业安置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意见 |
原件 |
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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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6 |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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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户籍地派出所出具。 |
原件 |
7 |
体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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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招调人员入户体检表》有效期半年。 |
原件 |
8 |
婚姻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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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籍注销证明。 |
复印件 |
9 |
已婚人员配偶材料 |
配偶现实表现和政治鉴定(含六四、法轮功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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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档案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配偶属外籍或港澳台人士的需护照和未参与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组织和活动的个人申明。 |
原件 |
配偶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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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10 |
分居调入人员配偶材料 |
配偶调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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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11 |
拟调人员计生材料 |
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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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调出单位(户籍地居委会)及户籍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盖章。 |
原件 |
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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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人员或其配偶49岁以下女性的提供,有效期三个月,市、区计生服务中心出具,女方不在深圳的由居住地出具。 |
原件 |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拟落户地街道计生办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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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调人员或配偶已怀孕或生育的提供(开两份,另一份入户时交公安局)。 |
原件 |
12 |
拟引进人员子女材料 |
户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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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小孩的需要提供。 |
复印件 |
独生子女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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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属独生子女的需提供 |
复印件 |
在校生证明(16-20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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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需要随迁的提供,由在读学校盖章出具。 |
原件 |
出生医学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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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随迁子女的提供。 |
复印件 |
13 |
填写完整的人才信息登记表和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表各一份,人事代理协议(一式两份)原件;另外还需提供审查表一、二、计生材料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此部分材料另行装订)。 |
注意:①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不是A4纸的用A4纸粘贴或折叠为A4大小,左上角装订。
②材料具体要求以办事指南要求为准,本清单仅作简要提示。
③清单要求提供复印件的,申报人应同时备齐原件,按本清单要求顺序存放准备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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